这位网名朋友,您好!
您的关于景湖大厦高价出售期房,暗中涨价,在合同签订之外额外向购房人收取购房款,并且不开具发票一事的网上信息访件, 于2018年7月6日收悉。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督促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与相关部门对开发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景湖大厦属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开发,法人代表熊飞,项目地点宜丰名典商旅酒店旁。该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核发,且物价局商品房明码标价已备案,但开发企业不接受此报备价格,提出了书面材料要求政府复议。
2、据熊飞介绍,此事纯属虚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没签过,何来合同额外收取费用之说,根本没这样做过,不知从哪来这一说法,他否认了有违规行为。
经多部门现场询问和查看系统信息,没有发现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各部门也适时提醒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销售,严格管理销售人员,严密组织业务培训,规范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