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宜府发〔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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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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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8日

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医药涉及农业、工业、商贸流通、养生保健、健康旅游等多个领域,是一个关联度较大、延伸性较长、科技含量较高的朝阳产业。为推动宜丰经济赶超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6〕27号)、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中药材交易县场为依托、以中药材种植为基础、以中医药制造业为引领、以中医药养生文化旅游为延伸,强化创新驱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产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把中医药产业打造成为强攻工业的支柱产业,努力构建产业布局合理、集聚程度高、企业规模大、竞争力强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新格局,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力争全县中医药产业规模达到28亿元,其中中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12亿元、中医药流通业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中药材及种植0.5亿元、中医药文化旅游、养生健康等服务业4亿元,形成产业链完善、规模效应明显、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支柱产业。具体目标为:

——基地建设目标。以芳溪镇、潭山镇、天宝乡、新昌镇、澄塘镇、石市镇等乡镇现有药材基地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造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到2019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万亩以上,其中符合中药材种植标准化基地0.3万亩;建立种苗繁育基地0.12万亩。

——企业发展目标。培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现代中药产业,形成结构合理的发展格局。到2019年,培育发展主营业收入超3亿元的现代制药企业2户;培育纳税超3000万元的制药企业1户,纳税超1000万元医疗器械类生产企业1户,纳税超200万元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1户。中药制造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增加到5户。按照中药经营标准化(GSP)要求培育商流骨干企业3户以上。

——产品开发目标。以中药饮片加工,以及中成药生产为重点,全力打造规模化中医药生产基地,中医药现代制药基地。研究开发一批中药新产品和中药保健食品等相关产品,形成具有县场竞争优势的现代中药企业。

——医疗服务目标。进一步完善以中医医院为主体,以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形成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等功能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到2019年,县中医院床位每千人口0.55—1张,农村中医得到普及,10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80%的村具备中医服务能力。

三、工作举措

(一)扩大对外合作

1.开展产业招商。建立政府与企业招商联动机制,组建高水平医药专业招商团队,开展针对性产业招商,瞄准全国医药百强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地客商和国内大型制药企业进入县工业产业园区,策划一批中医药产业重点项目滚动招商,重点支持引进国内外医药大企业和战略性大项目。鼓励在县外发展的宜丰籍优秀企业家回宜发展和引进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与本县医药企业合资合作。到2019年,力争引进全球医药500强企业和国内制药100强企业 1 家以上。(责任单位:县招商委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二)培育龙头企业

2.大力培育企业集团。按照产业化、集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以江西华太药业等现有中医药骨干企业为基础。整合现有资源,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投融资能力、扩张能力和区域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加强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引导国际国内优势医药企业聚集我县,按照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原则,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推进技术支撑体系、科技孵化体系和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建立起大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充满活力的现代中药加工企业体系,形成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工信委、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服务业发展办,各乡镇(场))

3.发展大品种。着力实施品牌战略。强化中医药品牌意识,加强对中药材注册商标的申报、保护和使用。在继续做好华太药业“金丹妇炎”颗粒专利生产,中奇金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健品多糖固体饮料、虫草香菇多糖饮料生产的同时,培育催生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级以上中医药品牌,积极发展和注册一批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出口名牌等品牌,促进中医药产业向大品牌营销转变。(责任单位:县工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各乡镇(场))

(三)提升创新水平

4.提升药材种植水平。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采取“公司(中药材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合理流转土地,推行“订单种植”,以大田种植、良种繁育为基础模式,初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引领、药农参与、社会支持的产业发展格局。在稳定现有药材种植面积的基础上。扩大桅子、吴茱萸、车前子、枳壳(三子一壳)等中药材的种植规模。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民技术人员,负责中药材生产种植和技术指导。用足用活现有政策措施,加大对中药材种植的扶持力度,把中药材种植作为特色产业重点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各乡镇(场))

5.加强中药新品研究。积极鼓励中药新产品研究和开发。加强与中药研究所、中医学院对中药新品种和名优中成药的联合开发,培育中药名优品牌;积极研究开发亚健康状态、重大疾病、老年疾病、慢性疾病、难治疾病等的保健、预防和治疗的现代中药。认真做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收集、筛选、评价、开发工作,建立中医药、民族医药单验方数据库,推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县工信委)

(四)加大资金支持

6.强化金融支持。要加大中医药产业投入,努力建立政府投资引导、企业投入为主、民间投资参与、吸收外商投资的多元化投资体系。通过设立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建立稳定的中医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对引进消化吸引再创新项目的风险补贴。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等方式直接融资。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搭建融资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县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加大资金筹措,重点用于扶持中药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研究开发,中药产业重大项目的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或孵化基地建设,中医药产业园区建设,中药材稀缺品种进行引进、试种、推广,种子种苗提纯复壮,国家二三类新药配方的购买,重点中药制药企业、药品流通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企业GMP、GSP、GAP改造。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县每年投入中医药产业发展资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投融资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人民银行宜丰县支行,各乡镇(场))

(五)加快市场培育

7.加快交易市场建设。推动中药材网络交易。依托我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制造、仓储物流和商贸流通产业链优势,从中药材商品规格、信息编码、仓储物流等行业标准化入手,积极推动建设中药材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协同的中药材电子交易中心、标准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等。(责任单位:县服务业发展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8.发展“互联网+医药”。大力推动“互联网+医药”,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提升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大型医药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鼓励广大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平台开展商品销售、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实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及物流配送的局部集成应用,使企业尽快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县服务业发展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委,各乡镇(场))

9.支持本地产品销售。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及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全方位、多视角宣传和展示我县中医药产品特色和优势;支持中医药生产企业建立与医院、疗养院、诊所、卫生所(室)、急救站等医疗机构的市场对接机制,积极开展中医药产品市场对接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中医药博览会、推介会等重大节会,加大学术研讨、信息交流、产品展示和商贸洽谈活动支持力度,提高本地中医药产品的推广使用率,不断提升我县中医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委,各乡镇(场))

(六)发展保健服务

10.建设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加快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服务,探索集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的“治未病”科室拓展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合药膳等技术支持,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各乡镇(场))

11.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探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新机构,以改建转型和社会资本投入新建为主,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完善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平台,为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等服务提供便利。建设2—3家上规模的医养结合机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各乡镇(场))

12.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业。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体,中医药元素的精品旅游线路。依托官山、九天漂流、天宝古村、禅宗文化等特色资源,发展集中医疗养、康复、养生、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中药材科考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规划打造一条中医药元素的精品旅游线路,结合宜丰道地药材、药膳、药方等资源,开发一批具有宜丰地域文化的中医药旅游商品。(责任单位:县旅发委,各乡镇(场))

(七)强化人才支撑

13.加强中医药高端人才的引进。积极与省内外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培养、培训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增强我县中医药产业自主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各类中医药人才,通过技术入股、成果转让、项目合作、担任顾问等多种形式,参与我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按照县内引进高端人才政策,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奖励,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积极创造能使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中医药创新型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14.加快中医药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强人才支持。根据中医药科研和产业发展需要,依托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等中医药现代化急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实施中医药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中医药学术技术骨干和名中医,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在职人员培训,通过继续教育、定向培训、在职进修、自学和跟师学习等形式,加强现有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调动各个层次中医药人员的积极性。2019年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达到每千人口0.4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15.加大中医药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赣西劳动力实训基地等技能培训平台,通过继续教育、定向培训、在职进修、自学和跟师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中医、中药行业特种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中药材种植、加工、检验检测、县市场营销等各环节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具体负责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管理、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小组和中药材种植产业推进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县工信委、县卫计委和县农业局,负责中医药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中药材种植产业协调推进工作。

2.协同推进发展。县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配套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发改部门负责制定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新药和药品生产新工艺的研发,为新药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发改、工信、农业、科技部门对中医药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财政、税务部门对中医药重点发展项目提供财税和政策支持;农林部门负责指导中药材生产种植;卫计部门负责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中医药质量监管,规范中药市场秩序;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协同相关部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3.强化工作考核。各部门要把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县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协调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职责,认真谋划、深入研究、有针对性提出有助于全县中医药发展的举措,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和定期督查、考核和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考核,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涉及中医药发展的数据、指标及进展情况,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