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丰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宜府发〔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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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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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经研究特制定今冬明春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综合治理,突出防洪保安重点,切实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力推动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宜丰提供有力支撑。

二、 工作目标

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计划总投资9232.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2972.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3150.00万元,乡及乡以下投资3110.60万元,计划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22处,花桥乡防洪工程1处,车上林场防洪工程1处,石市等10个乡镇(场)千亩以上圩堤应急整治17条76.5公里,山塘整治21座,重点水毁工程修复项目85处,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9处,解决贫困人口879人。

 三、主要任务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抓紧组织车上林场直源村等19个村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工通水。

(二)山塘整治工程

抓好澄塘等乡镇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共21座山塘整治工程,2017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确保2018年3月底前前全面完工。

(三)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

抓紧组织实施2017年开工的22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确保2018年4月底全面完工。

(四)防洪工程

1.抓紧组织实施2017年开工的花桥乡防洪工程和车上林场防洪工程2处防洪工程,确保2018年4月底全面完工。

2.抓紧组织实施2017年开工的石市等10个乡镇(场)17条千亩以上圩堤应急整治工程,确保2018年4月底全面完工。

(五)各类水库、山塘冬季休库

1.小(一)型水库,必须从10月下旬开始开管放水,确保11月底前控制库内蓄水位达到正常蓄水位的1/3,并统筹安排落实一半水库干库消毒。

2.有除险加固任务的山塘,要按照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要求,控制库内蓄水,从10月中旬开始开管放水,10月底前控制库内蓄水位在死水位以下,确保工程11月初开工。其他小(二)型水库和山塘,必须从10月下旬开始开管放水,确保11月底前控制库内蓄水位死水位以下,并统筹安排落实一半水库、山塘进行干库消毒。

四、主要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

1.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是一项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既是一项工作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要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项目建设责任主体的认识。按照上级简政放权的要求和监督与实施分离的原则,建设项目法人为项目乡镇(场),项目乡镇(场)作为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必须主动承担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对项目实施负总责,要彻底摒弃过去等待、观望思想。县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监督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3.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乡镇(场)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村、组和村民,作为项目受益主体,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目当成自己的事,积极主动参与、配合、监督,要彻底摒弃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并切实做好建后管护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

1.县委、县政府成立宜丰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2.各乡镇(场)要继续坚持落实“防汛、抗旱、冬修”三位一体的责任制,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扎实推进。

3.项目实施管理机构。项目部要有充足、精干的满足项目实施管理要求的实实在在的工作人员。项目村要落实专门的村干部负责本村项目实施的协调、质量监督。

4.农民义务监督队伍。每个项目村必须落实不少于1名有一定素质、有一定威望、有一定责任心,为人公道,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义务监督员。

五、明确工作责任

乡镇(场)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对项目计划的分解落实、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投资控制负总责,乡镇(场)长是第一责任人,主(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水务站长是技术责任人,项目部其他人员也要明确各自职责。村组要负责本村范围内各项协调工作和工程质量现场监督,要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工程设施的合理要求。

六、落实管理措施

1.县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监督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县水务局要成立质量、安全监督和技术指导服务组,实行巡回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2.跟踪督查制度的落实。对项目进度、质量要实行一周一检查、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对项目整改要及时跟踪督办。

3.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对任务落实和工作成交行年度考核,考核成绩列入全县综合考评,同时与下年度水利项目按排和小农水维养经费补助挂钩;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工程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的乡镇(场),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核减项目资金规模方式,究制要相关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责任。

七、坚定建设目标

1.目标要明确。任务目标要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明确分解落实到村组,使施工单位、项目村组做到心中有数。

2.实现目标要不折不扣。

(1)工程建设要严格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和施工图施工,未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2)严格按设计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各工程在各自规定时间节点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4)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含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随意压缩工程项目。

八、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水利建设资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要加大水利建设基金和防洪保安资金征集力度,要组织专门力量,力争足额征集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山塘整治工程是一项民办公助、先建后补项目,项目业主要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落实自有资金,要按照批复设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除险达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财政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益村组户筹资。要加大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力度,抓住粮食入库等有利时机,组织力量上户宣传征收,提高群众上交水费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所征收水费,必须按规定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实行以水养水;水利工程各类租赁费也应提取一部分用于水利工程建设。

九、贯彻“三大安全”

1.要确保施工安全。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督促检查,多加警示,发现问题坚决要求整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2.要确保工程安全。要提高工程质量意识,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履行工程质量监管程序,关键隐蔽工程必须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杜绝一切质量隐患。

3.要确保干部安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做到廉洁自律。

附件:宜丰县201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表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