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日
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形式,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重视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信访事项大多是民生方面的诉求,大多涉及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利于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党的群众基础。
(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群众来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与群众沟通,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有利于切实转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进干群之间的理解、信任和感情,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群众信访是了解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渠道之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从中发现政策在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利于广泛汲取群众智慧,及时改进和完善政策,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兼顾各方面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产生。
(四)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有力举措。许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直面矛盾,解决问题,疏导情绪,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增强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县委书记、县长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及其他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安排一位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开展大接访活动期间,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县级领导接访,乡镇(场)、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同时,各乡镇(场)每个墟日都要到街上摆摊设点,接待群众来访。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
(一)公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二)接访。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定点接访是指在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对接待来访人。重点约访是指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带案下访是指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三)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稳定、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对涉及人员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的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落实。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帐,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三、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
(一)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
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夺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管诉求是否合理都要认真解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欠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有关方面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新的攀比和问题;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要研究采取个案帮扶等措施,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要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主导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强化地方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首办责任制,尤其是要防止初信初访转为重信重访。要夯实信访工作的基层基础,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五)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把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对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行为的,要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四、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综合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访评估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引导干部把精力和注意力放在基层。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努力为信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不履行职责、不认真解决信访事项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信访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各乡镇(场)、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