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地方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和地方志、年鉴编修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县委、县政府制订长期和近期的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指导与协调同级有关部门和学术团体的党史、地方志工作。
(二)征集整理本县的党史资料,编写、研究和出版本县地方党史成果和地情读本,审定反映有关地方史志方面的文艺作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三)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史工作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
(四)组织实施《宜丰年鉴》和《宜丰县志》的编修及出版工作,负责冠县名综合性地情书的审查。
(五)指导乡镇(场)和有关部门的志书、年鉴编修工作,收集、储藏、整理并研究地情资料,提供咨询服务。
(六)组织整理出版旧志,进行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