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老干部工作、干部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乡镇(场)和县直单位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配备、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指导乡镇(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三)研究提出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负责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锻炼工作;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在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措施和制度。
(五)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规划和干部教育措施;负责落实上级组织部门下达抽调我县干部培训的计划;组织县委管理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干部教育工作。
(七)调查了解人才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人才政策的情况,负责对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直接管理、掌握一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联系和组织部分优秀科技人才开展有关活动。
(八)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机关、党群口、政法口、乡镇(场)机关和人事关系在乡镇(场)的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的录用和选调工作。
(九)督促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落实好老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指导、协调老干部发挥作用。
(十)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规、党纪教育。
(十一)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定。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县范围内老干部的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做好老干部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文件、指示,制定本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抓好全县“三级联创”工作。
(十三)负责军队副团职、营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四)负责干部统计、党组织和党员统计以及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协助县委做好党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指导乡镇(场)党代会和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