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宜丰县穗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营事项进行整顿的通报
各农机购置补贴供货商:
2013年12月10日,经桥西乡财政所农机购补情况现场抽查核实,穗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给桥西乡傅卫星的一台小型收割机,其本人称并未购机,经核查,实为奉新人在县穗农公司所购,仅是借用傅卫星的身份证办理了购机补贴申请。这种人机分离申请补贴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规范。
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要求,为严肃纪律、规范程序、确保公平,现就此事对穗农公司予以通报,责令穗农公司做出深刻检查,并从即日起暂停其销售国家补贴机具资格,同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其中,检查要做到举一反三,认真疏理补贴机具经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要不留死角,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在新经销资格申报之前根据检查整改情况,审查确定是否恢复其农机购置补贴经销资格。
望各经销商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购机补贴工作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
特此通报
宜丰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宜 丰 县 财 政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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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8-29 查看:111 返回栏目 |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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