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和义务劳动

  • 作者:魏婷
  • 来源:宜丰县新昌镇司法所
  • 发布时间: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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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近日,宜丰县新昌镇司法所组织辖区30余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义务劳动。

本次集中学习,新昌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新入矫人员主要学习了《江西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享有的权利义务。其中,对级别管辖、每月思想汇报情况、请销假制度向社区矫正人员着重进行了强调。指出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近段时间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进一步端正矫正人员思想态度,深化他们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

7月10日上午10点,3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对新昌镇敬老院进行了清扫,劳动过程中,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不叫苦、不叫累,相互配合,共同将敬老院院落清理干净。经过两个小时的劳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将敬老院内的杂草落叶全部清理干净。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和义务劳动,一方面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和监管制度的认识,提升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管自觉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另一方面培养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感,让社区矫正人员重新找回自己的社会价值,更好的融入生活,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