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乡财政所对禁养区主场拆迁及时审核发放补贴

  • 作者:黎萍
  • 来源:宜丰县桥西乡财政所
  • 发布时间:2017-11-22
  • 查看:70

为了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切实保护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宜丰县有关整治关闭禁养区的文件规定,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生猪养殖排污总量,落实禁养区制度,为打造“秀美乡村”,全面建设美丽宜丰提供环境安全保障。桥西乡财政所积极配合乡政府的工作,负责筹措畜禽禁养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及奖补资金。

一、调查摸底结合当地畜禽养殖的实际情况,会同环保、农牧、国土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开展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三区”划定工作,以乡村为单位出台“三区”规划意见,绘制养殖区域分布图,同时就禁养区畜禽养殖的情况,要进行认真彻底地调查摸底、填报畜禽禁养区养殖场调查表,统计应拆除面积并进行公示。

二、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资料、张贴标语和公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宣传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畜禽养殖户,充分认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并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为全乡畜禽禁养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综合整治。给畜禽养殖场下达限期关停通知书,畜禽养殖场按照通知要求停止养殖,自行搬迁或拆除。对禁养区内到期不自行清拆的养殖场乡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加强对已关闭的畜禽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措施,严防禁养区畜禽养殖“反弹”和“复养”现象。

经过以上全方位,多部门配合,桥西乡禁养区拆迁取得很大成功。核定我乡78个养殖场涉及到14个村70户养殖户,总面积49073.64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拆除45个养殖场共计面积24754.19平方米,验收完成40个养殖场共计面积20535.92平方米,补贴资金2723223.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