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隆鼎锂业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50万吨钾钠长石矿高效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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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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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西隆鼎锂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由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江西隆鼎锂业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50万吨钾钠长石矿高效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江西隆鼎锂业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50万吨钾钠长石矿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宜丰县周边锂瓷石矿产资源极为丰富,原矿品质优良,富含锂、钾、钠等元素,锂长石石陶瓷釉料不可缺少的主要溶剂原料,优质锂云母是锂电新能源产业中不可替代的主要原料之一,市场前景广阔。精选后的锂云母大量应用于锂能的碳酸锂、氯化锂、富锂锰基等提炼。锂长石用于高档聚晶微粉砖、石线砖、仿古砖、超白耐磨砖等各种陶瓷胚面料以及其他行业。通过对矿石的综合利用,做到资源的深加工利用,符合国家科学发展的国策。
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棠浦镇棠浦煤矿矿区,交通方便,四周环境状况良好,远离居民区。厂区占地面积10000m2,项目正式运营后,预计年加工50万吨钾钠长石矿。
三、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废气:营运期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堆场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淋加蓬布遮盖设计,道路及场地扬尘通过洒水降尘、运输采用专用的封闭车辆、产品采用封闭包装、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及下料时做到轻卸缓放。企业应通过加强管理,对厂区道路硬化,加强厂区及道路两侧绿化,在原矿装卸时应对矿石进行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速,路面及时清扫,干燥天气喷淋洒水等措施可减少运输扬尘产生。
⑵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布设的排水沟汇入沉淀池,经隔油、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中采用隔油池+化粪池设施处理,用于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⑶噪声:企业应选用低噪设备,厂房、设备合理布局,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设置隔音屏障,同时加强厂区的绿化。通过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铁渣、产品脱水形成的尾砂、沉淀泥及员工生活垃圾。铁渣、尾砂和沉淀泥每日由运输车辆运出场区供陶瓷或水泥企业使用,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区的了解情况;
2、区域现有主要的环境污染问题;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您个人的生活将有何影响;
4、对该建设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因素;
5、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6、您对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参与方式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江西隆鼎锂业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 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龚总 联系电话: 13870801752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江西隆鼎锂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